诚实守信原则(精选86句)

2023-07-27 10:25:50

诚实守信原则

1、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00元,由被申请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负担。

2、(2013/2/多选)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诚实守信原则)。

3、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制度是对社会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

4、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专利无效行政案和专利侵权民事案中的法律适用,彰显了严厉打击不诚信行为、净化创新环境、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裁判理念和司法价值取向。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将诚信原则引入到专利确权行政案件中,意在遏制权利滥用、净化创新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专利无效行政案中旗帜鲜明地对于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的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说不。这对于遏制滥用专利制度赋予的权利,挤占原本用于鼓励和保护创新的政策资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诸多不诚信行为,如被诉侵权人滥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权利拖延专利权人合法维权进程、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无效宣告中止程序获得不正当利益以及各种非正常申请行为,既具有重要的宣示意义又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在法律渠道内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关于专利无效行政案。专利权是绝对权,如果将属于现有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即能获得的技术方案不当地授予专利权,则必然会使得专利权人获得不当利益,社会公众自由实施现有技术的合法权益很有可能因此受到损害。因此,在前述专利无效行政案中,最高人民法院除对前述违背诚信原则行为作出评述外,对于专利权有效的实质性要件,尤其是创造性要件,在综合考虑纠纷解决效率、程序节约和诉辩对抗情况的基础上,严格依照专利法对于专利创造性的要求,在二审中进行了实质性审查。

5、    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的要求之其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某县政府不违反比例原则,因此A选项应选。

6、A.合理行政                

7、民事主体应善意行使权利,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诚实守信原则)。

8、主要适用于受益性行为,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9、主要适用于受益性行为,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10、(2015/2/单选)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

11、针对此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中认定涉案专利符合法定条件应予维持有效的基础上,特别指出,将他人技术成果非法申请为自己的专利,在该非法申请的专利权依法返还他人后,转而对该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行为,明显违背诚信原则,对该无效宣告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1305号,简称“二元酸”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中,因涉案专利属于方法专利,故涉及到依照方法专利生产的产品是否为新产品的认定,以及后续的关于被诉侵权人实施的方法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这一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转移的问题。

12、此外,该两案分别系比较典型的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与侵害专利权纠纷,除上述提及的诚信原则、举证责任转移规则的适用之外,还分别涉及专利制度保护对象的审查与认定、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的审查内容、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审查标准、权利要求的合理解释原则、专利法意义上的新产品的认定、专利民事程序中无效抗辩理由的处理等专利领域中的诸多重要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两案判决中对于上述问题均予以了详细论述,感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两案判决书作进一步的了解。

13、诚实信用原则是做人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合同法第6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民社会必然的道德信条,必然关系着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法律系统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它在当代法律中的作用呈不断加强的趋势,成为整个民法领域得“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也因此成为当今世界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问题。

14、而这些解释基本与“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的关联并不大,而与民法典第6条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似更为紧密。因此,正确的表述其实应该是“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5、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原长乐市人民政府)。住所地:福建省长乐市解放路**号。

16、商品交易开始突破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式,交易主体可以基于对彼此间的约定与信任,形成“先交钱,后交货或分批交货”、“先交货或多次交货,后统一交钱”的交易方式。除了商品买卖,借贷活动中的信用要素属性也十分明显,债务人所拥有的信用额度即代表着其所能获取的借贷额度。

17、2017年原长乐市人民政府因撤市设区原因更名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原长乐市人民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以下均相应简称为长乐区政府及相应工作部门。

18、行政信息真实(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行政信息)

19、关于长乐区政府是否负有保证(2003)174号《会议纪要》内容得以实现的职责问题

20、我们都知道客户在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和客户都应该尽到最大诚信原则。但是基于有限告知是指:客户只需要回答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而不需要就保险公司没有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基于无限告知就是无论保险公司是否有提到,但是只要对保险公司不利的核保因素都要告知。

21、每个人都会在不期而至的那天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不求曾经多风光,只愿无愧这世界的丽日和风,鸟语虫鸣吧!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23、再审申请人福建省长乐市坤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公司)诉被申请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长乐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15日作出(2016)闽03行初33号行政判决,驳回坤元公司的诉讼请求。坤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8日作出(2016)闽行终695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坤元公司仍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2017)最高法行申8917号行政裁定,提审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24、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权力的信赖而产生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确需改变行政决定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25、其次,关于专利民事侵权案。方法专利保护难,主要原因在于取证难。在前述专利侵权民事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严格依照专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各当事人具体举证义务和举证责任发生转移的条件,并综合双方当事人举证情况,最终认定被诉侵权人实施的方法不同或者不等同于涉案专利方法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被诉侵权人承担。两个案件充分体现出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理念。

26、诚实守信原则包括A________和B________两项内容。

27、可是作为法律人,却不能以老百姓的常识来判断“诚信原则”的含义。

28、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或者订约后客观情形发生重大改变时,应依诚实信用的要求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9、一个人如果不能做到诚实守信,就不能能在这个社会立足,更不会有可靠的朋友;

3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显然,此处的“法定职责”的渊源甚广,既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也包括上级和本级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还包括行政机关本不具有的但基于行政机关的先行行为、行政允诺、行政协议而形成的职责。

31、(3)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32、诚,指真诚、诚实;信,指信任、信用和守信。“诚”与“信”合起来作为一个科学的道德范畴,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33、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不弄虚作假,不欺诈,进行正当竞争;

34、责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之内根据本判决依法履行(2003)174号《金峰宾顺花园资产处置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等所确定的职责。

35、利益衡量一直是民事审判中的重要方法,他的渊源就是诚信原则,其含义包括了第6条的公平原则与第7条的“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然而,民法典却将诚信原则解释为“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实是望文生义、买椟还珠之举,此不可不察也!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制度一经出台,就会发挥其指引功能。起初,社会主体可能不适应新的制度,行之经年,制度便会逐渐获得社会主体的认同。基于对制度的理解,社会主体选择、安排自己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一旦制度发生变更,享受这一制度利益的人和正在基于这一制度而奋斗的人就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并且这一群体数量可能很大。制度需要创新,但不宜轻易变更,频繁的变更会导致人无定志、民众无所适从;如若变更,一定要注意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在我国现阶段,制度朝令夕改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制度变更还引发大量纠纷,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38、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更改(禁止反复无常),基于公共利益依法定程序更改需要对相对人的损失进行补偿。

39、于是,周围人常常会看不清楚他的真实面目,也摸不透他做人的真实目的和目标。

40、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责。只有行政机关严格履行职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才能得以实现,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才能得到民众的认同和支持,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先秦时的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认为,法令颁布以后,必须"信赏必罚"。即按照法令规定,该赏的一定要赏,该罚的一定要罚。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为此,他把"信"作为推行"法治"的要素之一。不能严格履行职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失信。近年来,有毒大米、地沟油、有毒火腿、假冒伪劣奶粉、煤矿爆炸等恶性事件频发,反映出行政机关在严格执法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亟待加强和改进。

41、所以,他亦体会不到一个正常人该有的人格骄傲和幸福感。

42、诚实守信,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言必信,行必果。具体而言,行政机关必须做到:发布的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制定的法规、规章、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因违法行为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予以赔偿;出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要依法予以补偿。诚信原则源于罗马法,最早只适用于私法关系,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

43、最先将“诚”与“信”连在一起使用的是在《逸周书》中:“成年不尝,信诚匡助,以辅殖财。”“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友和,君臣之间观其忠愚,乡d之间观其信诚。”

44、   行政公开属于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其内容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某县政府关于奖励投资的通知符合行政公开原则,B选项应选。程序正当原则包括行政活动的程序公开、公众参与和回避,县政府关于奖励投资的通知以及拒绝支付奖励金不违反上述要求,因此C选项应选。

45、A不得随意更改,B禁止反复无常,C公共利益,D法定程序,E变更,F废止,G撤回,H补偿

46、诚信原则,在法律上的诚信来源于日常生活中的诚信,是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要求,是一般诚信的法律化。

47、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

48、(解题思路)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应当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禁止反复无常,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本题中行政机关公开信息应当准确,属于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因此本题应选C选项。

49、二审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其诉讼请求的成立应当以该行政机关具有相应法定职责为前提。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应当具有法律规范依据,即应当是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本案坤元公司的第一项诉讼请求是确认长乐区政府未履行(2003)174号《会议纪要》的法定职责违法。从本案事实方面看,长乐区政府通过召集多次专题协调会议等形式协调处理坤元公司遇到的问题,实际履行(2003)174号《会议纪要》的承诺;从法定职责方面看,坤元公司诉请长乐区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据是(2003)174号《会议纪要》,但该《会议纪要》不属于长乐区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规范依据,坤元公司认为履行(2003)174号《会议纪要》属于长乐区政府的法定职责,理由不能成立。本案坤元公司的第二项诉讼请求是确认长乐区政府不履行明确项目规划指标认定的法定职责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可见,城乡规划管理并非一级政府的法定职责,而属于政府规划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本案坤元公司认为项目规划指标认定属于作为一级政府的长乐区政府的法定职责,没有法律依据,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坤元公司提起本案行政诉讼,认为长乐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能成立,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50、在自然经济阶段、货币经济阶段、信用经济阶段的交易形态变迁中,“信用”作为商品交易的内在属性日益明显,并且不再局限于有形的货币交易方式。信用要素开始更加直观的影响、主导商品交易与借贷活动,并在不断扩大的商品交易与金融活动中产生“信用价值”。信用良好者将获取商品交易方或借贷方更多的信任,获取更便利的交易方式,更多的借贷资本额度与市场机遇,从而形成更强的市场竞争实力。

51、依据德国经济学家的研究理论,社会经济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以“以物易物”交换方式为主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阶段;以货币作为主要交换媒介的货币经济阶段;以信用交易为主导的信用经济阶段。

52、民事主体应信守诺言,不擅自毁约,严格按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兼顾各方利益;

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与其工作部门的关系,系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基于职权法定原则,依法属于工作部门的行政管理职权,市、县人民政府并不宜直接行使,也不因此即负有直接履行工作部门职责的义务;也即当事人因规划、土地出让等工作部门未依据相应的实体法规定及时履行其作为工作部门依法履行的职责,应当直接诉请该工作部门,而不能诉请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履职。但是,本案的特殊性在于(2003)174号《会议纪要》所确定的“四个允许”所涉及的规划调整、土地出让与管理等内容,虽然是长乐区政府规划与土地管理等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但长乐区政府以(2003)174号《会议纪要》作出“四个允许”承诺的方式,已经将监督所属工作部门依法履职转化成为长乐区政府依法应当履行的承诺、义务与职责。在未依法定程序否定(2003)174号《会议纪要》等文件的效力之前,长乐区政府应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政府纪要的贯彻落实。因此,监督并督促相关工作部门依法、正确、全面履行“四个允许”,也即成为长乐区政府依法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坤元公司认为长乐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未全面履行(2003)174号《会议纪要》议定的“四个允许”职责的,既可以选择以(2003)174号《会议纪要》为依据直接起诉相应的工作部门,也可直接以长乐区政府为被告要求其与相关工作部门共同履行(2003)174号《会议纪要》所议定事项。长乐区政府认为其工作部门不履行相应职责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改变或者撤销该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命令、指示等。二审法院均认为项目规划指标认定、土地管理等“四个允许”方面的约定,不属于人民政府职责而属于相应工作部门职责的认定,未充分考虑到相关职责系政府纪要所确定,构成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54、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坤元公司通过竞买以最高价竞得金峰宾顺花园的商品房地块,并已经按照拍卖的约定支付了相关价款。坤元公司已取得该房屋及土地的有关权利,故坤元公司作为本案的原告主体适格。坤元公司在取得相关权利后依法向长乐区政府的下属单位长乐区国土资源局、长乐区城乡规划局等申请办理相关土地的规划指标变更、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行为并无不当。长乐区政府对隶属的下级职能部门负有领导、组织、协调等职责,但无论是办理土地权属变更还是规划指标变更等具体业务均系职能部门的职责所在,长乐区政府均不能越权给予办理。故本案坤元公司的诉求明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坤元公司的诉讼请求。

55、“信用”要素存在于市场经济运行的宏观与微观层面。微观层面如上文所述的“信用交易方式和信用价值”,宏观层面则体现为“信用交易原则”和“信用约束”对市场经济规则和秩序的影响。这种规则和秩序的目的是保证市场活动主体乃至全社会共同利益的实现。

56、我们盼望事业和生活的成功,就需要踏实的辛苦和诚实的付出。

57、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上不是绝对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是合法有效的。

58、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福建省长乐市坤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长乐市金峰镇胪峰大道(三星村星城区)。

59、昨天保险八卦女写了一篇文章,提到了一些港险的不足,今天老四再写一篇文章,再提一个不足,顺便解释一下最大诚信。对于很多人质疑八卦女文章中的内容,老四只想说,一个行业的发展是需要有人提出问题,提出质疑的,只要不是乱写就应该接受。香港保险不是完美的,也有问题,提出问题的目的是希望行业能够进步,并不是要黑香港保险。很多香港代理人自己不做学问,不看书,不学习,别人一提出问题就冠以黑香港保险,老四拜托这些人去学习一下,不要动不动就说别人在和香港保险,给人一种玻璃心的感觉。行业发展有赖于大家一起努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捂盖子,把消费者当成SB。

60、债之关系原以当事人间之信赖关系为基础,苟非诉诸诚实信用原则之运用,无从圆满达成债之目的。盖社会结合关系愈趋紧密,债之关系形成社会经济组织之重要支柱,益见显著,依诚实信用原则规律债之关系,亦愈见重要。所谓诚实信用之原则系在具体的债之关系,依正义公平之方法,确定并实现债权的内容,避免当事人间牺牲他方利益以图利自己,自应以债权人及债务人双方利益为衡量依据,并应考察债权债务之社会上作用,于具体事实妥善运用之。

61、如果诚信原则的意思是第7条所指的“秉持诚实,恪守承诺”,那么我们可以尝试用这个语境去解释民法典第509条第2款:“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62、完善立法机制,承认司法活动能动性,即授予自由裁量权功能,“法官造法的空白委任状”。

63、史尚宽的《民法总论》和王泽鉴的《民法总则》对于诚信原则都有解释,大家可以去翻翻他们的著作。春节在家,我手头只有一本孙森焱的《民法债编总论》,我们来看看他是怎么说的吧:

64、关于政府会议纪要议定的事项是否属于法定职责的问题

65、因为,每一个家庭都不会喜爱这样的成员,每个社会团体也都不愿接纳这样的人,他处不到真心的朋友,找不到一份真心的爱情,更得不到在社会中能被人尊重的基本权利。

66、甚至背信弃义的说一套,做一套,常把承诺和应允当成口头禅,却从不考虑应该有的责任心和担当。

67、行政机关诚实守信是加强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轨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这些都对行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孔子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实信用作为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最基本要求,也应当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底线和基本规则。实践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遇事多动脑筋,认真履行职责,必将极大地提高行政机关的管理水平。

6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69、(2003)174号《会议纪要》作出后,坤元公司于2004年12月21日在长乐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行举行的公开拍卖会上以136万元中标买受涉案房地产并已交足价款,长乐区人民法院裁定涉案房地产由坤元公司买受并限期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但随后的2005年9月9日,长乐区国土资源局针对坤元公司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作出《否定报备单》,以原开发商未缴清土地出让金、须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12#楼属于违法建筑不能转让等理由,对坤元公司的申请件予以退回。后长乐区政府虽于2005年10月19日、2006年3月4日和2006年4月5日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坤元公司续建原宾顺花园问题和鑫光花园规划建设问题,但直到2014年10月11日长乐区政府召开的2014年第5次市长办公会议才决定:一是将现状续建规划指标作为该项目规划指标,具体由法院和规划局负责出具认定文件予以明确;二是同意调整规划指标。2014年10月29日,坤元公司向长乐区城乡规划局提交《关于办理规划指标的申请报告》。2014年12月26日,长乐区城乡规划局和长乐区人民法院作出认定书,认定项目拍卖用地面积和现状规划指标。2015年5月14日,长乐区城乡规划局向长乐区政府提交《关于金峰鑫光花园变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请示》。2015年5月28日,长乐区政府针对长乐区城乡规划局的请示作出同意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批复。2015年6月3日,长乐区城乡规划局向坤元公司作出复函,通知坤元公司调整的指标,并通知其持该函向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然而,直到本院审查时,坤元公司在长达15年时间内,未能得以开展任何建设,涉案争议房地产仍处于2003年拍卖前的状态。坤元公司巨资竞得项目长期未得以推进,经济损失不可谓不大。原因虽然是多重的,但长乐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未依法、及时、全面履行相关纪要内容,不依法履职甚至互相推诿,显然是重要原因之一。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71、(解题思路)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行政机关应当保护相对人的信赖利益,禁止反复无常,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对自己已经作出的决定随意更改,属于反复无常,违反诚实守信原则之信赖保护的要求。

72、 切实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依法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在审理合同、物权等民事纠纷过程中,要注重通过适用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等制度,加大对违背诚信行为制裁力度,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要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规定,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意愿,依法制裁虚假诉讼、商业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在审理婚姻家庭、侵权以及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时,要注重倡导相互忠诚、尊老爱幼、互帮互助、互谅互让等善良风俗。要把裁判说理作为裁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裁判理念思路、法律适用过程清晰、充分地反映出来,既要体现出高超的法律、法理智慧,更要体现出符合社会主义良好风尚和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涵和道德光辉。

73、——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文件:《努力工作,开拓创新,继续推进现代民事审判制度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2003年3月26日),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3年第2集(总第14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74、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从业之要。首先,做人是否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品德修养状况和人格高尚的表现。其次,做人是否诚实守信,是能否赢得别人尊重和友善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75、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新颖,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

76、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

77、(2015/2/单选)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

78、(2013/2/多选)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

79、被申请人长乐区政府答辩称:案涉会议纪要的“四个允许”是政府对待涉案事宜行政许可的态度,并不构成直接办理相关事宜的法定职责,从提交的其他几个会议纪要内容来看,被申请人对再审申请人的问题也都积极的开会协调予以解决,且多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因此被申请人不存在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本案争议的实质,是坤元公司不补交容积率调整后依法应当补交的出让金,导致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无法进一步实施。

80、再审申请人坤元公司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闽行终695号行政判决和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闽03行初33号行政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下列全部诉讼请求,即请求:确认长乐区政府未履行拍卖附件中(2003)174号《会议纪要》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确认长乐区政府按住建规(2008)227号变更规划指标中不履行(拖延履行)明确项目规划指标认定的法定职责行为违法;本案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长乐区政府承担。其申请再审的主要事实与理由为:长乐区政府所作(2003)174号《会议纪要》具有规范指引作用,无论是立项、征地、建设等有关手续,均需要会议纪要作为依据,各部门才可办理。退一步讲,政府对申请人作出了允许办理有关手续的行政允诺,下属部门不作为,政府应负有相应的职责兑现该允诺;(2003)174号《会议纪要》明确允许再审申请人可以适度放宽规划指标,且该项目是在2005年9月福州市招拍挂规划容积率管理规定允许容积率超限0.2幅度之前拍卖竞得,当时容积率没有禁限幅度,只要符合规划技术要求即可;根据住建规(2008)2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第三项“严格容积率指标的调整程序”第五条的规定,“经城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土地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见,规划指标(包括容积率)的变更认定的职责在于政府。

81、该条在学理上称为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并不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而是在未约定的情况下,随着合同的发展,根据诚信原则而产生。可是,“说话算话”的前提是“我说的话算话”,按照这种解释,“我没说过的话,也会对我也有约束力。”这不就恰恰违反了诚信原则了吗?诸位,你们感觉到了这个解释的奇怪之处了吧?

82、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调整A_______性行政行为,是行政B______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

83、诚实守信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有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只有政府诚信施政,带头履行即使是对其不利的行政允诺、行政契约和会议纪要,才能取得“城门立木”的效果,才能更快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人民法院应当监督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不支持地方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政府违反承诺导致相对人经济损失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此,长乐区政府应当在收到本判决书后,严格按照(2003)174号《会议纪要》的内容及时组织、督促和协助相关工作部门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

84、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位于长乐区金峰镇胪峰大道北侧尚未竣工的宾顺花园2#、3#、4#、9#、10#、12#六幢商品房及规划中的原1#、11#楼地块(以下简称涉案房地产)是长乐区宾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半成品商住楼,长乐区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查封了涉案房地产,并曾于2000年1月组织对其进行公开拍卖,但未拍卖成功。2003年5月16日,长乐区政府召开“宾顺花园”资产处置有关问题协调会,对“宾顺花园”资产再次推出公开拍卖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2003)174号《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提出“四个允许”,即:允许补办立项、建设、征地、消防等有关审批手续。允许按照现状规划指标续建(除12号楼需保持现状完善建设外)。两块未建空地共4亩允许适度放宽规划指标建设。允许竞得者更改生活小区名称。2004年12月21日,在长乐区法院委托拍卖行举行的公开拍卖会上,坤元公司以136万元中标买受涉案房地产并已交足价款,长乐区法院裁定涉案房地产由坤元公司买受并限期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随后,坤元公司将涉案房地产项目名称改为“鑫光花园”。2005年9月9日,长乐区国土资源局针对坤元公司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作出《否定报备单》,以原开发商未缴清土地出让金、须先办理房产变更登记、12#楼属于违法建筑不能转让等理由,对坤元公司的申请件予以退回。2005年10月19日、2006年3月4日和2006年4月5日,长乐区政府分别召开三次专题会议,协调处理坤元公司续建原宾顺花园问题和鑫光花园规划建设问题。2009年5月8日,坤元公司向长乐区城乡规划局提交报告,请求对该项目规划指标给予调整。2009年8月至11月,长乐区城乡规划局经对坤元公司提出的鑫光花园规划条件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征求项目利益关系人意见、主持召开论证会后,于2009年11月13日向长乐区政府提交《关于金峰鑫光花园变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请示》。2014年10月11日,长乐区政府召开2014年第5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一是将现状续建规划指标作为该项目规划指标,具体由区法院和规划局负责出具认定文件予以明确。二是同意调整规划指标。2014年10月29日,坤元公司向长乐区城乡规划局提交《关于办理规划指标的申请报告》。2014年12月26日,长乐区城乡规划局和长乐区人民法院作出认定书,认定项目拍卖用地面积和现状规划指标。2015年5月14日,长乐区城乡规划局向长乐区政府提交《关于金峰鑫光花园变更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请示》。2015年5月28日,长乐区政府针对长乐区城乡规划局的请示作出同意项目规划条件变更的批复。2015年6月3日,长乐区城乡规划局向坤元公司作出复函,通知坤元公司调整的指标,并通知持该函向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1月13日,坤元公司以长乐区政府为被告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确认坤元公司买受长乐区政府委托法院拍卖的项目地块后,长乐区政府未履行拍卖附件中(2003)174号《会议纪要》的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确认长乐区政府不履行坤元公司长年来申请明确鑫光花园项目规划指标认定的行为违法。

85、文 | 四月百合 ·主播|陆小青 ·摄影 |万诱引力·编辑 |晨读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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